
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服务,专为依托科技人员开展研发活动、具备一定科技创新能力,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中小企业,提供全流程申报代办服务,严格遵循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(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 号)及各级科技部门申报政策要求,覆盖申报评估、指标优化、材料筹备、系统填报、审核跟进、公示对接及入库登记全环节,适配 “国家级标准、省级审核、全国通用” 的认定体系,全程一站式代办,无需企业亲自对接各级主管部门,助力企业顺利通过评价,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,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及政策扶持,夯实企业创新发展基础,推动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发展。
政策精通,合规可控:核心团队由科技项目顾问、知识产权专家、财务专员组成,深耕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领域多年,精准掌握 2026 年最新申报政策、评价指标及省级审核标准,清晰把握 “企业自主评价、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、科技部服务监督” 的申报模式,熟悉科技人员、研发投入、科技成果三类核心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,明确直接确认符合条件的四种情形,能提前排查申报风险,规范梳理申报材料,优化未达标准指标,确保申报全流程符合政策要求,贴合省级审核侧重点,有效规避因政策理解偏差、指标不达标、材料不合规导致的申报失败,历史申报成功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。
全程代办,省心高效:从前期申报可行性评估、核心指标梳理(科技人员占比、研发费用归集、科技成果佐证等)、指标优化指导,到材料筹备(含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填报优化、佐证材料归集、盖章确认),再到线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、审核问询应对、公示跟进,最后到入库登记编号获取、政策解读,全流程一站式代办,解决企业 “政策不熟、指标不清、系统操作不熟练、材料规范度不足” 的核心痛点,无需企业跑腿对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,节省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,助力企业高效完成申报,快速获取入库资格。
个性化适配,场景全覆盖:适配各类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,覆盖制造业、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等多个行业,针对不同规模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,结合企业科技人员构成、研发投入情况、科技成果储备等实际,定制专属申报方案,重点优化核心评价指标(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 10%、研发费用占比符合对应标准),针对研发投入不足、科技成果偏少、人员结构不达标等短板,提供针对性优化建议,适配省级审核的差异化要求,同时为初创型科技企业、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适配服务,助力企业顺利达标入库。
全流程护航,风险可控:申报前开展全面可行性评估,对照评价指标逐项核查企业达标情况,针对未达标的环节(如研发费用规范归集、科技成果补充、人员社保完善)提供可落地的优化建议;申报中实时跟踪省级审核进度,及时响应审核问询,高效处理材料补正、信息核对等问题,密切关注公示动态,协助企业应对公示异议;申报后提供入库登记编号归档、税收优惠落地指导、年度更新提醒、后续梯度培育申报衔接等配套服务,协助企业规范享受政策红利,应对后续动态管理,全方位规避申报失败、入库资格失效等风险。

资源优质,联动高效:与全国多省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合作,熟悉各地审核流程及侧重点,同时对接优质审计机构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,可同步提供研发费用归集指导、知识产权布局、科技成果梳理、专项审计报告出具等延伸服务,实现 “申报 + 配套服务” 一体化,助力企业不仅顺利通过申报,更能规范研发管理、积累创新成果,为后续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奠定坚实基础,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。
帮您高效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流程申报,助力企业顺利获取入库登记编号,拿到科技创新领域基础资质背书,提升企业行业认可度及市场竞争力,在招投标、融资贷款、政策申报中占据优势;协助企业享受核心政策红利,包括研发费用按 75% 在税前加计扣除(制造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按 100% 加计扣除),同时可对接地方配套扶持政策(如研发补贴、人才奖励、融资贴息等),有效降低企业研发及运营成本;规范企业研发管理、科技成果储备及财务核算,助力企业强化创新意识,提升科技创新能力,推动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发展,夯实企业长远发展的创新基础。
申报主体需为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(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)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正常经营且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营活动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、无严重失信行为,非僵尸企业,严禁虚假申报、伪造材料(如虚增研发投入、伪造科技人员社保记录、虚报科技成果等),否则将被取消入库资格、列入失信名单,面临行政处罚,且已产生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。
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 “常年申报、定期公示” 模式,各地申报窗口期略有差异,企业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,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审核公示,未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、材料提交的,将延误审核进度,需提前规划申报事宜,避免错过公示批次。
企业需满足核心评价指标要求,总分不低于 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低于 0 分,核心指标包括科技人员占比、研发投入占比、科技成果数量,直接确认符合条件的四种情形(如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等)可直接入库,未达标的企业需提前优化指标,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。
申报材料需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核心材料包括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科技人员证明(社保记录、学历证明等)、研发费用佐证(财务报表、缴费凭证等)、科技成果证明(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),材料数据需与税务申报、财务报表一致,严禁篡改数据、伪造佐证材料,材料缺失、填写错误、逻辑不符将导致审核驳回。
申报过程中,企业需积极配合提供补充材料、回答审核问询,及时完善线上填报信息,若配合不到位、信息提交不及时,将导致申报失败或延误;科技人员需为企业在职职工,且社保缴纳满一定期限(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),兼职、挂靠人员不计入科技人员统计,否则将影响指标评分。
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资格有效期为 1 年,有效期届满前需按规定完成年度更新,未按时更新或更新后不符合条件的,将自动失去入库资格,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及政策扶持,我方将提前提醒年度更新节点并提供代办服务。
企业研发费用需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,如实归集研发费用,严禁虚列研发费用、混淆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,研发费用占比需符合对应标准(营业收入≤1000 万元的企业,占比≥5%;1000 万元<营业收入≤1 亿元的企业,占比≥4%;营业收入>1 亿元的企业,占比≥3%),否则将影响评分及审核结果。
同一企业同一会计年度只能申报一次,已获取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,无需重复申报,若企业经营状况、核心指标发生重大变化,需及时更新申报信息,未及时报备导致不符合入库条件的,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,已产生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