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易注销 7 天公示期满,是不是自动注销完成?
发布日期:2026-10-15 15:05:37 浏览次数:
海南企业简易注销 7 天公示期满,不会自动完成注销。7 天仅为公示期,公示期间若无异议,企业需要在公示结束后的 20 日内主动提交注销申请。
超过 20 天没有提交登记申请,简易注销公告直接失效,想要办理注销,需要重新发起公示。只有登记机关审核通过注销申请,企业才算正式注销完成。
提示:提交注销前,务必先结清税务相关事项。
不熟悉简易注销时间节点与线上申报操作,可咨询海口鑫汇烽,一站式代办海南企业注销业务。
